广东振兴消防设备有限公司
七氟丙烷灭火设备 (5.6MPa) 使用说明书

1. 简介

七氟丙烷(HFC-227ea)灭火剂具有清洁(在大气中完全汽化不留残渣)、低毒(无毒性反应浓度NOAEL=9%)、良好电绝缘性、灭火效率高、不破坏大气臭氧层(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=0,温室效应潜能值GWP=0.6,大气中存留寿命ALT=31年)的特点,是替代卤代烷灭火剂的洁净气体中的较优者。

七氟丙烷的灭火机理与卤代烷系列灭火剂的灭火机理相似,属于化学灭火的范畴,通过灭火剂的热分解产生含氟的自由基,与燃烧反应过程中产生支链反应的H+OH-O2-活性自由基发生气相作用,从而抑制燃烧过程中化学反应来实施灭火。

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适用于以全淹没灭火方式扑救电气火灾、液体火灾或可熔固体火灾、固体表面火灾、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,保护计算机房、通讯机房、变配电室、精密仪器室、发电机房、油库、化学易燃品库房及图书库、资料库、档案库、金库等场所。

 

不适用于扑救硝化纤维、硝酸纳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,钾、镁、钠、钛、锆、铀等活泼金属火灾,氢化钾、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,过氧化氯、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,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。

 

 

本设备充装的灭火剂在灭火时会分解产生一定量的氟化氢气体,高浓度氟化氢气体能对人员造成伤害。

 

2. 主要技术参数

2.1  灭火剂瓶组规格: 70L/100L/120L/150L

2.2  20℃储存压力: 5.6MPa

2.3  最大工作压力(50℃): 8.0MPa

2.4  启动方式: 电磁启动、机械应急启动

2.5  驱动气体瓶组氮气源压力: 6.0±1.0MPa(20℃)

2.6  电磁驱动装置启动电源:  DC24V/1.5A

2.7  灭火剂充装密度:  ≤1080Kg/m3

2.8  灭火剂喷放时间:  ≤10s

2.9  防护区环境温度:  -10℃~50℃

2.9  灭火剂瓶组喷放剩余量: ≤2Kg/瓶组

2.10 储瓶间室温要求:  -10℃~50℃ 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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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.6. 注意事项:

容器阀上的保险销是用于手柄,仅在机械手动启动容器阀时必须先拉出保险销才能扳下手柄,而锁定手柄并不影响容器阀的氮气驱动。

 

5.2 驱动气体瓶组

5.2.1.用途

用于贮存启动气体(高压氮气),电动或手动启动,释放启动气体打开选择阀和灭火剂瓶组的容器阀,具有封存、释放、充装、压力显示等功能。

5.2.2. 结构

由启动容器阀和启动气体贮存容器组成,启动容器阀的材质为铜合金,刀片和膜片材质为不锈钢,贮存容器是可重复充装的钢质无缝容器。该装置具有结构精巧动作可靠,驱动电流小的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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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4. 使用说明:

1)压力表应朝向操作面,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瓶组或驱动装置的支架、框架及墙面固定,应有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。

2)电磁铁的两根引线不分极性。

3)紧急情况下,可拉出安全卡簧、压下手动压把即可打开启动容器阀。

5.2.5. 维护说明:

1)每月进行外观检查,无碰撞变形及机械性损伤、表面无锈蚀、保护涂层完好、安全卡簧及铅封完整方可继续使用。

2)压力检测时,需逆时针松开压力表开关,压力表即可显示容器内的压力,然后须关上开关、拧松压力表,使压力表复零位。当压力表指针掉出表盘绿区时需补气或全面检查、充装。

3)充装启动氮气时,应卸下压力表接上气源,再逆时针松开压力表开关即可充装。充装完毕,关闭压力表开关,装上压力表并固紧。

5.2.6. 注意事项:

启动容器阀上装有安全销是为防止运输、安装、调试过程中因碰撞、震动等使闸刀误动作而设。系统投入使用前,需抽出安全销,否则启动容器阀不能打开。

 

5.3 电磁型驱动装置

5.3.1. 用途

安装驱动气体瓶组的容器阀上,用于控制驱动气体瓶组启动释放。

5.3.2. 结构;

由手动顶块、保险销、电磁铁组件、顶刀、弹簧等组成,阀体材质为铜合金。

5.3.3. 主要技术参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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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灭火剂灌装方法

7.1 把瓶组移到磅秤上,记录净重数值,计算瓶组净重加上需灌装灭火剂重量的数值作毛重并记录

7.2 用专用连接管连瓶组容器阀和灭火剂储罐、氮气瓶,检查各连接部位、安全带已紧固;

7.3 扳下手柄,打开容器阀,重新调整磅秤至平衡,再调整磅秤到该读数加上需灌装灭火剂重量的数值上

7.4缓缓打开灭火剂储罐的出口阀门,密切监视瓶组容器阀、储罐出口阀门及连接管,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关闭储罐出口阀门,停止灌装作业并将瓶组卸到隔离区待处理;

7.5 当磅秤重新到达平衡时,关闭灭火剂储罐的出口阀门;

7.6 调整磅秤至平衡,瓶组毛重应不小于7.1所记录毛重数据,否则应重复7.3~7.5。

7.7 从磅秤上移下瓶组至已灌装瓶组堆放区,并做好成品保护。

8. 维护

8.1 日常维护:每月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,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:

8.1.1 对灭火剂瓶组、驱动气体瓶组、选择阀、单向阀、高压软管、集流管、减压装置、管道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。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,表面应无锈蚀,保护涂层应完好,铭牌应清晰,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、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。

8.1.2驱动气体瓶组的压力表指针不应掉出表盘绿区,需补气或全面检查、充装。

8.2年度维护:每年应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,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检查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

8.2.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、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、数量、分布情况,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
8.2.2灭火剂储瓶间设备、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、吊架的固定,应无松动。

8.2.3高压软管,应无变形、裂纹及老化;必要时,应按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。

8.2.4各喷嘴孔口,应无堵塞。

8.2.5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,则应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。

8.2.6 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,如有不合格项目,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。

8.3全面维护:每五年对系统和瓶组、阀件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,包括强度试验、密封性试验、动作试验等,更换密封件、膜片及其他易损件等。

 

9. 售后服务

9.1 质保期内服务

验收合格后一年内,我公司免费对设备、系统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、故障(非使用单位工作人员操作所致,包括出现漏气及误动作后的充气)予以修复、更换,并免费协助解决有关技术问题、协助使用单位对本系统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以及操作人员、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等。

9.2质保期满后服务

我公司在产品质保期满后可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有偿维修保养服务,具体内容需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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